通知指出,要以提升縣域農民工市民化質量為重點,進一步落實落細農民工市民化相關政策,著力做好農民工就業創業、技能培訓、權益維護、公共服務供給、服務能力提升等工作,推進縣城穩定就業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無障礙落戶,增強縣域農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通知明確,要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縣域就業崗位,積極開展東西部勞務協作,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延伸,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支持政策。要大規模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持續提升技能素質和就業能力,推動縣域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持續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強化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進一步擴大農民工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規模,及時有效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要擴大縣域公共服務供給,推動縣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達標,加強住房保障和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學位供給。要提升基層服務農民工能力,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做好農民工就業創業、職業技能培訓、權益保障、社會融合等情況的動態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