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太原市房產管理局文件,6月24日起太原市將開展商品房“以舊換新”活動。
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為參與活動的換房人提供優惠,支持各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以舊換新”活動,通過“委托出售”、開發企業“直接收購”等方式,推動一二手房買賣聯動,進一步激活房地產市場,滿足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太原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舊房)出售者,可以參加本次活動,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新房)。
換房人、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達成置換意向后,換房人繳納意向金可優先鎖定新房房源,隨后簽訂相關協議,商業銀行提供金融服務。未能出售舊房的,換房人可解除新房意向協議并退還意向金,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顒舆€將開展“直接收購”式“以舊換新”活動,舊房可由開發公司聯合其他機構收購后改造為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賃住房。
住房“以舊換新”是指政府指定的機構或房地產企業通過收購、置換、補貼等方式,鼓勵和幫助已有住房的居民賣舊換新。截至目前,全國已有超過70個城市陸續推出住房“以舊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