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龍江森林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養老保險省級管理的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8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將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4年1月1日起,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3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92%增加。
(三)適當傾斜: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按以下標準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7元,三類及以上地區每人每月增加9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平均水平。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切關懷。各地、各單位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于7月31日前將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4年6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