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我市目前有城中村193個,分布于六城區及山西綜改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及我市城中村改造的總體思路,為科學動態有序推動我市城中村改造,經各城區申報,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城中村名錄進行了梳理和重新認定,發布了2024城中村名錄(以下簡稱名錄)。
名錄顯示,六城區及綜改區城中村數量最多的為小店區,有城中村56個,數量最少的為綜改區,有城中村7個。其他城區城中村數量依次為晉源區37個、萬柏林區34個、尖草坪區27個、杏花嶺區20個、迎澤區12個。
六城區中,城中村分布最廣的為萬柏林區,34個城中村分布在12個街道(鄉鎮)。而迎澤區的12個城中村全部集中在郝莊鎮。在這些街道(鄉鎮)中,小店區的西溫莊鄉和晉源區的金勝鎮城中村數量最多,均為13個。
太原市城中村名錄
193個
小店區(56 個):
塢城街道:北張、塢城
營盤街道:王村、狄村、寇莊
平陽路街道:親賢、楊家堡
北營街道:許西、許東、龍保、崗頭、道把、西峰、南坪頭、老峰、黑駝
黃陵街道:黃陵、鄭村、北營、東峰、窯子上、馬練營
小店街道:宋環、李家莊、小店、賈家寨、東橋、西橋、溫家堡、鞏家堡、大村
龍城街道:大吳、西吳、小吳、紅寺、范家堡、北畔、新莊、新營、嘉節
學府街道:大馬、殷家堡、小馬
西溫莊鄉:武宿、橫河、西賈、西攢、薛店、高中、西溫莊、田莊、東溫莊、后所營、寺莊、南王名、北王名
迎澤區(12 個):
郝莊鎮:雙塔、郝莊、郝家溝、松莊、水峪、趙北峰、王家峰、馬莊、店坡、新溝、棗園、東太堡
杏花嶺區(20 個):
中澗河鎮:中澗河、柏楊樹、東澗河、南窊、長溝、谷旦、丈子頭
澗河街道:七府墳
享堂街道:享堂、敦化坊
職工新街街道:剪子灣、道場溝
敦化坊街道:小棗溝
楊家峪街道:耙兒溝、楊家峪、淖馬、長江、山莊頭、東溝、小窯頭
尖草坪區(27 個):
柴村街道:三給、攝樂、柴村、芮城、營村、大留、呼延、西張、楊家村
匯豐街道:西流、大東流、小東流迎新街街道:下蘭、南固碾、北固碾
古城街道:新村、趙莊
光社街道:新店、光社
新城街道:新城、東張、趙道峪
上蘭街道:上蘭
南寨街道:圪垛、南寨
向陽鎮:西留莊、西村
萬柏林區(34 個):
千峰街道:前北屯、移村、瓦窯
下元街道:大王、后王
小井峪街道:小井峪、大井峪、下元、沙溝、閆家溝
神堂溝街道:神堂溝、聶家山、黃坡、寨溝
和平街道:窊流、南社
萬柏林街道:彭村
興華街道:后北屯
南寒街道:南寒、北寒、紅溝
東社街道:東社、棗尖梁、圪僚溝、袁家莊、下莊、上莊、大巖
長風街道:小王、新莊、南上莊、南屯
西銘街道:西銘
白家莊街道:白家莊
晉源區(37 個):
晉源街道:南城角、北瓦窯、梁家寨、龐家寨、五府營、南瓦窯、鵝歸店、周家莊、北河下
晉祠鎮:南大寺、北大寺、長巷、小站、晉祠、赤橋、小站營、西鎮、索村
金勝鎮:金勝、北阜、董茹、武家莊、南阜、城北、西寨、木廠頭、賈家莊、古寨、新村、冶峪、上冶峪
義井街道:義井、南堰、北堰、吳家堡
羅城街道:棘針、羅城
綜改區(7 個):
城西、南黑窯、南畔、下莊、楊莊、化章堡、圪塔營
1、什么是133工程
簡單的來說,就是太原城中村改造項目,133工程的概念是由太原在2004年發布的《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并政發〔2004〕29號)首先提出來的,在人均土地用地指標一文欄中規定:“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詳細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標準在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居住、公共設施、預留生產發展用地、道路交通、綠化等用地”.并在2005年《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城中村改造有關政策的補充意見》中的人均土地用地指標相關內容調整為“人均133平方米建設用地,應包括其安置村民住宅用地、小區級公建用地、道路用地(道路紅線30米以下)、小區級及以下配套公共綠地、預留的生產發展用地。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公益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城市公共綠地、城市道路(道路紅線30米及以上)及兩側綠化用地不計入人均133平方米建設用地中。除此之外,城中村改造非農戶房屋拆遷改造人均安置用地為30-5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配套公建、道路、綠地、為實施改造的資金籌措開發用地?!?br />
2、關于133工程開發實體的問題
133工程的開發實體是當地村(居)民委員會
3、關于133工程土地性質的回答
133工程土地性質的首先是國有土地,區別于小產權的土地性質是集體土地,政府通過村改居工程先把農村集體土地回收變成國有土地,133工程用地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地價的45%收取,同時城中村改造用地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這一點是小產權和133工程最重要的區別點.
依據《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并政發(2008)年19號)第三十六條 第二十六條 二十九條
4、關于133工程住房銷售問題
新建住宅必須優先保證本村村民安置,否則不得向社會銷售;對改造中所涉及的城市規劃道路、綠化等公共用地上建筑物的拆遷安置也要優先給予保證。
在城中村改造中建新不拆舊、新建住宅只向社會銷售不安置本村村民的,有關部門停止為其辦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施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等相關手續,并不得再享受城中村改造優惠政策。
133工程的商品房出售前,須按規定程序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依據《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并政發(2008)年19號)第十九條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城中村改造有關政策的補充意見》 第四條
5、購買133工程是否需要查驗收五證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133作為商品房出售,同樣必須辦理五證,土地證、兩規證、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與商品房不同的時:“城中村改造建設項目,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須向市城改辦提出申請,按程序辦理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開工建設?!碧嵝眩悍膊荒芴峁┪遄C的,可能不是133工程。
依據《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并政發(2008)年19號)
第十八條 城中村改造建設項目施工前應依法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第十九條:城中村改造范圍內的商品房出售前,須按規定程序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6、購買133工程是否可以辦理房產證
這個是可以的,根據(并政發(2008)年19號)第十九條規定,城中村改造項目竣工后,建設主體可持相關證件和資料到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前提必須具體交房前的五證和交房后的五書二表,方可辦理。
7、關于133工程工拆遷補償標準的問題
實行貨幣補償的,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為二層及二層以下的,按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其貨幣補償標準最高不得超過市場評估價的120%。
實行房屋安置的,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為二層及二層以下的,面積計算可采取兩種方式:一是按拆一還一標準補償,但補償面積最高不得超過原面積的120%;二是按被拆遷人合法宅基地面積的160%計算,被拆遷人房屋面積不足合法宅基地面積的160%的,被拆遷人應向拆遷人補交不足部分面積的拆遷時的重置價。
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發〔2007〕9號文件發布前,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為三層及三層以上的,三層按2007年建安成本價的90%給予貨幣補償,四層、五層逐層遞減,五層(不含五層)以上不予補償;并政發〔2007〕9號文件發布后,三層及三層以上的不予補償。
8、太原重點改造城中村名單
尖草坪區(23個)
西流、大東流、小東流、新村、趙莊、西留莊、西村、下蘭、南固碾、北固碾、東張、趙道峪、新城、新店、光社、圪垛、南寨、上蘭、土堂、呼延、大留、三給、攝樂
杏花嶺區(16個)
中澗河、柏楊樹、七府墳、東澗河、南、丈子頭、享堂、傘兒樹、耙兒溝、剪子灣、道場溝、小棗溝、敦化坊、楊家峪、淖馬、長江
萬柏林區(22個)
前北屯、移村、瓦窯、大王、后王、小井峪、大井峪、下元、沙溝、閆家溝、神堂溝、流、南社、彭村、后北屯、南寒、北寒、東社、小王、新莊、南上莊、南屯
迎澤區(10個)
郝莊、郝家溝、雙塔、王家峰、東太堡、棗園、店坡、馬莊、新溝、水峪
晉源區(28個)
南城角、北瓦窯、梁家寨、龐家寨、五府營、南瓦窯、鵝歸店、周家莊新村、南大寺、寺、長巷、小站、晉祠、金勝、北阜、董茹、武家莊、南阜、城北、西寨、木廠頭、賈家莊、古寨、義井、南堰、北堰、吳家堡、棘針
小店區:(38個)
親賢、楊家堡、大馬、塢城、北張、王村、狄村、寇莊、許西、許東、西峰、龍堡、南坪頭、黑駝、老峰、崗頭、道把、大吳、西吳、北營、鄭村、莊兒上、小吳、北畔、窯子上、黃陵、東峰、紅寺、嘉節、范家堡、李家莊、鞏家堡、大村、小店、橫河、西賈、西攢、薛店
高新區:(2個)
殷家堡、小馬
經濟區:(7個)
南畔、南黑窯、城西、下莊、圪塔營、化章堡、楊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