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就有“名正言順”的說法。但“正名”,從不只是起個“好”名字那么簡單。
藍天救援隊、紅十字會志愿者服務隊、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這些人們熟悉的組織還有一個“大名”——社會組織。
一段時間以來,由于一些標準不統一或有的把關不嚴,社會組織名稱中出現“打大牌”“戴高帽”等不規范現象。老百姓要想認清楚,一個字——難!
民政部最新出臺的《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劍指上述問題,為近90萬家社會組織立規矩,也為各級負責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的民政部門提供了統一標尺、權威指南。
一件“起名”小事,為啥要下力氣整治?
要知道,“起名”背后,“名堂”不小。
我國的社會組織主要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三大類。從新中國成立初期僅有全國性社會組織40多家,到如今有各類社會組織近90萬家,社會組織的名號日漸響亮。
但在名稱規范方面,我國此前僅對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有一些具體規定,在社會團體名稱立法方面是空白,加之已有的規定立法層級不高、約束力不強,各級部門把關尺度不一,出現社會組織名稱“五花八門”的現象。
有的社會組織業務范圍、活動地域僅在一省一市,卻冠以“中國”“中華”;有的社會團體鉆政策空子,利用成立分支機構、內部辦事機構無須向民政部門登記的規定,給自己的分支機構、辦事機構起了個法人組織的名稱,在對外活動時以獨立身份出現,借此擴大“影響力”、謀求更多“實惠”。
若只是名字的事兒,似乎還不打緊。更嚴重的問題是,合法合規的社會組織名稱不規范,給了未經登記許可的非法社會組織可乘之機。他們藏身于迷人眼的“亂花”之中,濫竽充數,憑借一個看似有官方背景的名稱行騙撈錢,不僅敗壞了社會組織名聲,還擾亂了社會秩序。
比如,前兩年取締的“全國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等級測評中心”,靠著像“正規軍”的名字,在各地授牌成立30余家測評中心,制發帶有“全國”字樣的綜合素質等級證書,讓一些家長不小心掉入“陷阱”。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供圖
這次發布的辦法定了哪些規矩?
一是嚴防以名稱“抬身價”。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社會組織名稱中間一般不得含有“中國”“全國”“中華”“國際”“世界”等字詞;
二是拒絕“以偏概全”。辦法規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名稱應當以“分會”“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等準確體現其性質和業務領域的字樣結束;社會組織內部設立的辦事機構名稱應當以“部”“處”“室”等字樣結束,讓人一目了然;
三是避免非營利性質社會組織用“商業外衣”包裝。辦法要求,民辦學校、民辦醫院、民辦養老院等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應當以“學校”“大學”“學院”“醫院”“中心”“院”等字樣結束,名稱結束字樣中不得含有“總”“連鎖”“集團”等……
規矩立了,如何落到實處?
這次出臺的辦法將自5月1日起施行,但許多工作得馬上就干。
民政部表示,下一步要出臺配套規定,把起名問題納入年度檢查,糾正不合規現象。
“正名”只是第一步,社會組織規范發展還需更多發力點。
近日,科技部、民政部、中國科協公開發文,開展科技類社會團體發揮學術自律自凈作用專項行動,推動科技類社會團體主動承擔學術自律自凈的職責使命,常態化開展職業道德和學風教育。
這一專項行動透露鮮明信號:社會組織要更好發展,就必須走正路、有信用。
實踐證明,只要堅持做實事,就會有好口碑。
多個領域社會組織投入上千億元助力脫貧攻堅;慈善組織、紅十字會籌集捐贈資金數百億元助力戰“疫”;藍天救援隊等總是沖在搶險救災最前線……
“起名”實實在在、干事踏踏實實、發展與時俱進,這是社會組織該有的樣子,也是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好路子。
監制:霍小光
策劃:陳芳
記者:高蕾
編輯:沈文、聶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