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 題:這部法規事關非銀行支付,一起來看關鍵內容
新華社記者吳雨
17日,《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公布,并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這部行政法規,將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一步納入法治化軌道進行監管,一起來看其中的關鍵內容——
關鍵點一: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后出臺的首部金融領域行政法規
近年來,我國非銀行支付業務在小額、便民支付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移動支付居世界領先水平,有效助力實體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
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截至2023年9月末,我國共有185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當前,非銀行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分別占全國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的約8成和1成,服務超10億個人和數千萬商戶。
但同時,一些支付機構違規經營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有支付機構違規挪用用戶資金,泄露或者不當采集、使用用戶信息;個別支付機構鋌而走險,為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資金轉移通道等。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及時推進金融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為金融業發展保駕護航。
《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成為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后出臺的首部金融領域行政法規。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表示,將監管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為行政法規,進一步夯實支付機構規范健康發展法治基礎,有利于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穩定各方預期,激發市場活力,也有利于保障用戶合法權益,防范化解風險,促進非銀行支付行業高質量發展。
關鍵點二:將防范化解風險、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擺在突出位置
非銀行支付關系廣大用戶的資金安全和信息安全,與其他金融業務緊密相關,也是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重要方面。
條例圍繞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強化監管,堅持持牌經營,明確支付機構注冊資本、主要股東、實控人、高管人員等準入條件,同時建立健全嚴重違法違規機構的常態化退出機制。
支付寶副總經理封俏認為,條例進一步強化了對支付機構的全鏈條、全周期的監管,有利于防范支付行業風險,支付行業將迎來進一步規范有序發展。
在強化風險管理方面,條例要求支付賬戶以用戶實名開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備付金,不得偽造、變造支付指令。
當前,我國支付機構日均備付金余額超2萬億元。網聯公司相關負責人認為,條例聚焦賬戶管理、備付金管理等市場發展中的關鍵問題,提出綱領性、指導性規范要求,為行業合規穩步前行指明方向。
在加強用戶權益保障方面,條例規定支付機構應當按照公平原則擬定協議條款,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加強用戶信息保護,要求支付機構對所提供的服務明碼標價,合理收費。
“條例大幅增強了用戶權益保護力度,把保護用戶權益作為支付清算行業發展的首要任務?!敝袊Ц肚逅銋f會相關人士說,作為行業自律組織,協會將組織行業各方認真學習落實條例,促進行業良性競爭和規范健康發展。
關鍵點三:重新劃分儲值賬戶運營與支付交易處理兩類業務
此次條例提出將支付業務重新劃分為儲值賬戶運營與支付交易處理兩類,而區分這兩類業務的關鍵在于——能否接收付款人預付資金。
此前支付業務往往分為網絡支付、銀行卡收單和預付卡業務等三類。隨著技術創新和業務發展,出現了條碼支付、刷臉支付等新興方式,現有分類方式不能很好地滿足市場發展和監管需要。
在業內人士看來,新的分類方式基于業務實質和風險特征,穿透支付業務表面形態,有利于統一資本等準入條件和業務規則要求,消除監管洼地。在新的分類方式下,無論支付業務外在表現形式如何,均可按照業務實質進行歸類和管理,能較好地適應行業發展變化,將各種新型支付渠道、支付方式歸入兩大基本業務類型。
騰訊集團旗下支付機構財付通總經理鄭浩劍表示,根據業務實質將業務類型重新劃分為儲值賬戶運營業務和支付交易處理業務,適應技術和業務創新需要,可有效防止監管套利和監管空白。
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中國人民銀行近期將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做好新業務類型與原有分類方式的銜接,推動業務平穩過渡。
關鍵點四:持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條例還明確了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其中“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是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督管理應當堅持的原則之一。
2021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曾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強化了支付領域反壟斷監管措施,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此次公布的條例延續了此前要求,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實施壟斷或者不正當競爭行為,妨害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錢袋寶總經理劉曉東表示,作為美團旗下支付機構,下一步,錢袋寶將把條例作為公司業務發展的指引和依據,堅守合規經營底線,積極維護支付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與行業各方一道,為支付行業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實體經濟需要貢獻力量。
“條例出臺有利于產業各方建立長期穩定預期,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必悓氈Ц叮ū本┯邢薰臼紫瘓绦泄偾窈硎?,作為貝寶(PayPal)在華的全資子公司,貝寶支付更加堅定了長期服務中國市場的信心,公司將運用覆蓋全球的支付網絡,為跨境貿易高質量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制圖:胡戈
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非銀行支付行業發展和風險防控。近年來,我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快速發展,對于活躍交易、繁榮市場有著重要作用,為助力實體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積極貢獻。制定專門行政法規,將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一步納入法治化軌道進行監管,旨在促進非銀行支付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切實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更好發揮其服務實體經濟、滿足用戶多樣化支付結算需求等作用。《條例》共6章60條,重點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定義和設立許可。將非銀行支付機構定義為除銀行業金融機構外,根據用戶提交的電子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的公司。規定設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明確設立條件并嚴把準入關。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以提供小額、便民支付服務為宗旨,未經批準不得從事依法需經批準的其他業務,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清算業務。
二是完善支付業務規則。適應支付業務發展需要,將支付業務分為儲值賬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兩類,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具體規則。明確支付業務管理要求,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健全業務管理等制度,具備符合要求的業務系統、設施和技術,確保支付業務連續、安全、可溯源。明確支付賬戶、備付金、支付指令等管理規定,要求支付賬戶以用戶實名開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備付金,不得偽造、變造支付指令,防范非銀行支付行業風險。
三是保護用戶合法權益。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與用戶簽訂支付服務協議,其條款應當按照公平原則擬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保障用戶資金安全和信息安全,不得將相關核心業務和技術服務委托第三方處理;妥善保存用戶資料和交易記錄,建立有效的盡職調查制度,加強風險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支付賬戶安全,防范支付賬戶被用于非法集資、電信網絡詐騙、洗錢、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四是明確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督管理應當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圍繞服務實體經濟,統籌發展和安全,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明確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責、監管措施及風險處置措施等,地方人民政府配合中國人民銀行做好風險處置工作。《條例》還規定了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