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作出部署。
學位資源短缺的地區要綜合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挖潛擴容、擴大優質學位供給,確保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
進一步壓減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計劃,確保到2024年全面實現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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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還有哪些要求?一起來看
確保學位資源供需平衡
各地要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健全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全面掌握轄區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需求。
學位資源短缺的地區要綜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確保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落實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各地要科學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片區,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錄取機制;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公民同招”政策。
鼓勵各地出臺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幫助解決家長接送不便問題。
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各地要結合實際優化招生計劃安排,努力增加優質普通高中學位供給。
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進一步壓減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計劃,確保到2024年全面實現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更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加強省級統籌,進一步清理規范中考加分項目。
保障特殊群體學生入學
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堅決守住不讓適齡兒童輟學的底線,確保應入盡入。
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切實精簡入學證明材料、優化時限要求。
認真做好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持招生入學政策相對穩定。
大力推進“陽光招生”,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
對有停辦風險的民辦學校,要提前預警并做好學生安置預案。
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招生行為。
以下為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全文內容如下——
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中小學招生入學改革,招生秩序進一步規范,公平入學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機會得到有效保障。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的基礎教育,現就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確保學位資源供需平衡。各地要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健全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區域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需求,切實做好學位供給保障工作。學位資源短缺的地區要綜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在新建學校、改擴建現有學校的同時,依托有條件的、辦學水平和群眾認可度較高的學校,積極挖潛擴容、擴大優質學位供給,確保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二、落實義務教育入學政策。鞏固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成果,各地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科學合理劃定學校招生片區,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錄取機制,切實保障公平入學機會;嚴格落實免試入學升學規定,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加快推進使用統一的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切實做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鼓勵各地出臺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幫助解決家長接送不便問題。
三、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各地要結合實際優化招生計劃安排,努力增加優質普通高中學位供給。要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進一步壓減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計劃,確保到2024年全面實現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更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強省級統籌,進一步清理規范中考加分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地方實際確需保留的,要嚴格控制加分范圍和分值,并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市(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擅自出臺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對于違反規定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糾正。嚴禁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
四、保障特殊群體學生入學。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強化對區域內適齡兒童行政督促入學制度,堅決守住不讓適齡兒童輟學的底線,確保應入盡入。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切實精簡入學證明材料、優化時限要求,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能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認真做好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政策規定的優撫對象,各地要按有關規定切實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認真落實本通知各項要求,保持招生入學政策相對穩定,涉及大的政策改革調整要及時向教育部報告,提前召開必要的聽證會、咨詢會或吹風會,做到讓老百姓“早知道”,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大力推進“陽光招生”,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主動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學工作應急協調機制,加強招生入學風險研判,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對有停辦風險的民辦學校,要提前預警并做好學生安置預案,確保社會穩定。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招生行為。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出臺本地中小學招生入學相關指導意見,指導地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切實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