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通知,開展鄉村建設工匠(以下簡稱“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建立完善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機制,優化工匠隊伍結構,培育扎根農村、服務農民的工匠隊伍。
通知從備案等級認定機構、規范開展等級認定、組織開展考評和督導、加強認定機構監督管理、強化等級認定結果應用5方面明確重點任務。
在備案等級認定機構方面,省級有關部門建立對接溝通機制,嚴格按照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要求,聯合征集遴選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工匠協會、工匠培訓基地、建設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作為本地區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原則上,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要實現省級全覆蓋,且每個地區不超過3家。
通知要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督促指導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嚴格按照《鄉村建設工匠國家職業標準(2024年版)》,組織開展理論知識考試、操作技能考核或綜合評審。其中,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須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在考試考核基礎上采取審核上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審。對經考試考核或綜合評審合格者,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編碼規則和證書樣式頒發相應的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實現全國范圍內查詢驗證。
省級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本地區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按照有關要求,嚴格開展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評和督導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持續加強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評員、督導員隊伍建設。
省級有關部門要對本地區的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效果評估,依法依規進行動態調整,對存在虛假培訓、違規發證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撤銷其認定資格,確保評價過程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認定工作的技術指導、質量督導和服務支持,保證評價質量。
通知強調,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加強信息化建設,歸集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信息,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享信息。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引導工匠積極參與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及時將認定結果通過網站、媒體、工匠信用評價系統等向社會公開,支持有需要的建設單位、個人優先選擇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工匠,依法承攬農村小型工程建設、農房建設、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日常巡查等工作,形成良性市場競爭和正向激勵。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4.10.11 宗邊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辦公廳關于開展鄉村建設工匠職業
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規范、有序開展鄉村建設工匠(以下簡稱工匠)培養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機制,優化工匠隊伍結構,培育扎根農村、服務農民的工匠隊伍,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鄉村建設工匠培訓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建村規〔2023〕5號),現就開展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等級認定機構。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與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建立對接溝通機制,嚴格按照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要求,聯合征集遴選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工匠協會、工匠培訓基地、建設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作為本地區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原則上,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要實現省級全覆蓋,且每個地區不超過3家。
二、規范開展等級認定。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督促指導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嚴格按照《鄉村建設工匠國家職業標準(2024年版)》,組織開展理論知識考試、操作技能考核或綜合評審。其中,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須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在考試考核基礎上采取審核上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審。對經考試考核或綜合評審合格者,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編碼規則和證書樣式頒發相應的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實現全國范圍內查詢驗證。
三、組織開展考評和督導。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督促指導本地區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按照有關要求,嚴格開展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評和督導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持續加強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評員、督導員隊伍建設。
四、加強認定機構監督管理。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本地區的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效果評估,依法依規進行動態調整,對存在虛假培訓、違規發證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撤銷其認定資格,確保評價過程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認定工作的技術指導、質量督導和服務支持,保證評價質量。
五、強化等級認定結果應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加強信息化建設,歸集工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信息,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享信息。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引導工匠積極參與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及時將認定結果通過網站、媒體、工匠信用評價系統等向社會公開,支持有需要的建設單位、個人優先選擇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工匠,依法承攬農村小型工程建設、農房建設、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日常巡查等工作,形成良性市場競爭和正向激勵。
請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于2025年1月20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在工作推進中有任何問題,及時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