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7月31日電(記者翟濯)記者31日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獲悉,經鄭州市政府研究,鄭州住房保障部門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進行指導,開發企業按照自主定價進行銷售、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