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是支撐中國制造、中國創造的重要力量。為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我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我省高質量發展和全方位轉型提供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撐,制定如下行動計劃。
一、行動目標
(一)近期目標。到2024年底我省技能人才占就業人員比例達到33.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達到31.5%。
(二)中期目標。到“十四五”時期末,我省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養體系更加完善、崗位使用更加合理、評價機制更加科學、激勵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勞動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技能人才規模不斷壯大、素質穩步提升、結構持續優化、收入穩定增加,力爭技能人才占就業人員的比例達到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達到1/3。
(三)遠期目標。到2035年,我省技能人才規模持續壯大、素質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數量、結構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要求相適應。
二、行動任務
(四)加大培養力度
1.健全社會各方參與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構建以行業企業為主體、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為基礎、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要結合本行業生產、技術發展趨勢,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預測和培養規劃。各類企業要把高技能人才培養納入企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依托企業培訓中心、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公共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職工(勞模)創新工作室和傳統工藝(手藝)大師創新工作室、工匠學院、產業學院、網絡學習平臺等,大力培養高技能人才。將國有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和實施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鼓勵各類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積極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對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符合相關規定的,可按投資額的30%抵免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推行中國特色學徒制,深入推進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優化項目建設,積極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高技能人才培養。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推進工匠學院體系建設,實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建設一流產業技術工人隊伍。(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工商聯、省稅務局)
2.服務產業優化升級加大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圍繞我省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產業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大力實施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制定培育目標任務,建立培育庫。圍繞我省重點產業鏈和專業鎮建設,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四鏈”融合,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開展訂單式培養、套餐制培訓,創新校企雙制、校中廠、廠中校等方式。完善項目制培養模式,針對不同類別不同群體高技能人才實施差異化培養項目。通過名師帶徒、技能研修、崗位練兵、技能競賽、技術交流等形式,開放式培訓高技能人才。支持制造業企業圍繞轉型升級和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項目,實施制造業技能根基工程。深入實施提升全民數字素養與技能行動,高標準打造數字素養與技能提升培訓基地,舉辦全民數字素養與技能提升活動。緊密結合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與各產業鏈融合,促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依托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深入開展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定期舉辦新時代數字技能人才培養與能力建設高級研修活動,加速人工智能、物聯網、云計算等領域數字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加大非遺助力鄉村振興力度,培育一批“非遺工坊”,開展非遺傳承人培訓。實施鄉村工匠培育計劃,挖掘一批傳統工藝和鄉村手工業者,遴選推薦鄉村工匠名師、大師,打造鄉村工匠品牌。通過針對性的培養培訓促進技能人才知識更新與技術創新、工藝改造、產業優化升級要求相適應。(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省婦聯、省工商聯)
3.發揮職業學校培養高技能人才的“主陣地”作用。優化職業教育類型定位、院校布局和專業設置。采取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穩定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打造一批具有“名師名專業”的優質職業院校,在技工院校中推行工學一體化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允許職業學校開展有償性社會培訓、技術服務或創辦企業,所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作為辦學經費自主安排使用;公辦職業學校所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作為績效工資來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師和其他培訓教師的勞動報酬。建立技能人才繼續教育制度,推廣求學圓夢行動,定期組織開展研修交流活動,合理保障職業學校師資受公派臨時出國(境)參加培訓訪學、進修學習、技能交流等學術交流活動相關費用。切實保障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實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改善職業學校辦學條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4.融通融合高技能人才培養資源保障服務供給。加大鄉村振興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幫扶力度。健全公共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共建共享行動,開展縣域職業技能培訓共建共享試點。加快探索“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模式。重點謀劃一批省市縣重點產業的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和實訓基地項目,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點面結合、精準有效、機制健全的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設施網絡。依托“金保工程”,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系統,逐步實現從勞動者根據培訓評價意愿申領電子券,參加培訓評價,資金申領、發放的全過程閉環管理,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信息系統培訓評價信息與社保信息、職業技能等級評價信息比對,構建資源共享、業務協同、風險預警的多渠道監管體系,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電子檔案。(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
(五)完善使用制度
5.健全高技能人才崗位使用機制。企業要設立技能津貼、班組長津貼、帶徒津貼,支持鼓勵高技能人才在崗位上發揮技能、管理班組、帶徒傳技。企業要建立高技能領軍人才“揭榜領題”以及參與重大生產決策、重大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項目的制度。實行“技師+工程師”團隊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術攻關中發揮高技能人才創新能力。聚焦生產技術難題和經營薄弱環節,大力開展技術革新、技術創新,拓展深化以“五小”競賽為抓手的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著力推進創新成果轉化和項目孵化,落地一批優秀創新成果轉化項目。鼓勵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職業學校實習實訓指導教師。注重青年高技能人才選用。高技能人才配置狀況應作為生產經營性企業及其他實體參加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評優和資質評估的重要因素。(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工商聯)
6.完善技能要素參與分配制度。企業要建立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和業績貢獻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實現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國有企業在工資分配上要向技能人才傾斜。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市結合實際發布分職業(工種、崗位)、分技能等級的工資價位信息,為企業與技能人才協商確定工資水平提供信息參考。用人單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工資福利等方面,分別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機制,對在技術革新或技術攻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給予獎勵。高技能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企業可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高技能人才實行特崗特酬,企業要積極運用中長期激勵工具,加大對高技能人才的激勵力度。暢通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業年金的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內的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完善高技能特殊人才特殊待遇政策。(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醫保局、省工商聯)
7.完善技能人才穩才留才引才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關心關愛技能人才,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權益,合理確定勞動報酬。持續通過招才引智引進高技能人才。健全人才服務體系,促進技能人才合理流動,提高技能人才配置效率。鼓勵企業以兼職、服務、技術攻關、項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進高技能人才。對引進省外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世賽選手和急需緊缺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簽訂勞動合同的,所在地政府按規定給予引才補助。暢通高技能人才向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流動渠道。引導企業規范開展共享用工。引導技能人才向欠發達市、縣、基層一線流動。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關規定享受公共就業、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務。(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省工商聯)
(六)健全評價機制
8.拓寬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推行“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對設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在其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序列。中華技能大獎和世界技能大賽獎牌獲得者可優先申報晉升特級技師或首席技師。優先支持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鼓勵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按有關規定申請參加相應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評價。支持各級面向符合條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重視從技能人才中培養選拔黨政干部。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相應職稱、學歷的雙向比照認定制度,推進學歷教育學習成果、非學歷教育學習成果、職業技能等級學分轉換互認,落實國家資歷框架。(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工商聯)
9.健全職業標準體系和評價制度。完善由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等構成的多層次、相互銜接的職業技能評價標準體系。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完善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職業道德養成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推動職業技能評價與終身職業培訓制度相適應,與使用、待遇相銜接。深化職業資格改革,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與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銜接。圍繞新業態新技術和人力資源品牌、地方特色產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項目等,創新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開發。探索開展職業技能評價標準國際互通、證書國際互認工作,建立境外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認可清單制度。(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
10.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加大對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動態調整力度,優化遴選條件,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國家備案評價機構,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自主確定評價職業(工種)范圍,自主設置技能(崗位)等級,自主開發制定評價規范,自主運用評價方式。企業對新招錄或未定級職工,可根據其日常表現、工作業績,結合職業標準和企業崗位規范要求,直接認定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打破學歷、資歷、年齡、比例等限制,對技能高超、業績突出的一線職工,可直接認定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對解決重大工藝技術難題和重大質量問題、技術創新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師帶徒”業績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晉升職業技能等級。推進“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證書”制度實施。強化技能人才評價規范管理,構建政府監管、機構自律、社會監督的質量監督體系,保障評價認定結果的科學性、公平性和權威性。(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工商聯)
11.完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堅持以賽促培、以賽促訓、以賽促建。廣泛深入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為龍頭,全國行業和省、市、縣(區)職業技能競賽以及專項賽為主體,省行業、企業和院校職業技能比賽為基礎的我省特色職業技能競賽體系。拓寬高技能人才成長渠道,激勵更多高技能人才脫穎而出。推行“賽展演會”結合的辦賽模式,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多方參與的競賽投入保障機制,加強競賽專兼職隊伍建設,提高競賽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推動技能大賽成果轉化。完善并落實競賽獲獎選手表彰獎勵、升學、職業技能等級晉升等政策。鼓勵企業對競賽獲獎選手建立與崗位使用及薪酬待遇掛鉤的長效激勵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工商聯)
(七)建立激勵機制
12.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力度。建立以國家表彰為引領、行業企業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體系。完善評選表彰三晉技能大獎獲得者和三晉技術能手制度。對參加省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獲得優秀名次者,按規定直接授予“三晉技術能手”和“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章”。符合晉升相應條件的,晉升職業技能等級。省級榮譽適當向高技能人才傾斜。加大高技能人才在省優秀人才突出貢獻獎、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省科學技術獎、省青年崗位能手等相關表彰中的評選力度,積極推薦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對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規定授予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青年崗位能手、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等榮譽,提高全社會對技能人才的認可認同。(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省工商聯、省企聯/企業家協會)
13.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勵機制。加強對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注重將高技能人才納入各級黨委(黨組)聯系服務專家名單和領導干部直接聯系服務專家名單。提供醫療保健、國情研修、休假療養等待遇。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薦高技能人才為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政治協商會議委員人選、群團組織代表大會代表或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支持符合條件的優秀高技能人才到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掛職或兼職。支持民主黨派各界別,按照各自特色吸納高技能人才,在參政議政、社會服務等方面發揮作用。進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職工代表大會中的比例,支持高技能人才參與企業管理。(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政協辦公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企聯/企業家協會)
三、行動保障
(八)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全面領導,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將高技能人才工作納入全省人才工作專項考核指標,明確目標任務,推動工作落實。將高技能人才列入省級人才計劃予以支持。地方黨委和政府也要將高技能人才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人才隊伍建設總體部署和考核范圍。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宣傳技能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貢獻,進一步營造重視、關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形成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人社廳、省文旅廳、省廣電局、省總工會)
(九)加強政策支持。各級政府要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按規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健全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企業要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和培訓。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對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充分發揮教育經費和各類資金作用,大力支持職業教育發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稅務局)
(十)夯實工作基礎。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規范“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促進線上線下培訓融合發展。加強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庫。加強高技能人才理論研究和成果轉化。大力推進符合高技能人才培養需求的精品課程、教材和師資建設,開發高技能人才培養標準和一體化課程。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合作,鼓勵技能領域“走出去”“引進來”合作項目,支持青年學生、畢業生參與青年國際實習交流計劃,推進與國境外在技能領域的交流互鑒。(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外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