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更新擴圍,住建領域迎來基礎設施設備更新。5月31日,由山西省住建廳牽頭制定了《山西省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鼓勵先進、淘汰落后,標準引領、有序提升原則,以住宅電梯、供水、供熱、供氣、污水處理、環衛、城市生命線工程、建筑節能改造等為重點,分類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到2027年,對技術落后、不滿足有關標準規范、節能環保不達標的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按計劃完成更新改造。
《實施方案》分類明確了更新標準、范圍條件、設備種類和工作要求,主要涉及住宅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筑施工三個方面。住宅建筑方面涉及開展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建筑節能改造、老舊小區改造、舊房改造和家裝換新,此類更新改造將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實現從“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轉變。市政基礎設施方面涉及供水、污水、供熱、燃氣設施設備及管網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線工程建設,環衛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此類更新改造將有助于增強城市韌性,提高城市的服務水平。建筑施工方面設備更新改造將有效提升效率和保障施工安全,推進施工行業智能建造發展。(賀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