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腐敗隱形變異、手段翻新升級,呈現出腐敗主體隱身化、權錢交易民事化、利益輸送市場化、主觀故意深藏化、權錢關聯割裂化、收益來源多樣化、賄賂標的虛擬化、性質認定復雜化等新的特點,給調查與認定帶來挑戰。對此,要深刻把握規律特點,深入總結破解的思路方法,有效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
在行為主體方面,與傳統腐敗案件中領導干部直接出面實施權錢交易不同,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中,腐敗分子一般讓自己的配偶、子女甚至毫無親屬關系的私營企業主、朋友、同學等人沖在前臺操作,自己則隱于幕后;收受的巨額財物也不再放在家人名下,而是置于“白手套”或其他與本人關聯很弱的第三人名下,有的甚至把行賄人當成“錢袋子”,需要時隨時取用,與腐敗的顯性距離越來越遠。腐敗主體隱身化、財物權屬隔離化,導致腐敗的隔離層越來越厚。
在行為人主觀故意方面,腐敗分子與行賄人之間達成一種默契,由此前對利益輸送有清晰的溝通、對賄賂數額有明確認知、對腐敗結果有直接的追求和積極的作為,變為溝通更加模糊、認知更加概括、追求更加深層,有的甚至故意采取“不作為”的方式,權錢交易的主觀故意從表面化、淺顯化、清晰化變為深藏化、模糊化、籠統化,彼此之間“心知肚明”“心照不宣”“心領神會”卻絕不挑明,一旦案發,領導干部往往以“不知情”“沒有受賄的意圖”等作為逃避處罰的借口。
在利益輸送方式方面,腐敗分子不直接收受財物,而是把利益輸送與普通民事、商業、市場行為相混同,通過高息放貸、入職領薪、房產買賣、投資入股、合作經營、咨詢服務等方式獲取利益,形成收益似乎源于本人合法所得而非請托人輸送的假象,行為性質呈現出表面“合法化”“違紀化”的特點。
在具體表現形式方面,實踐中,出現了“讓私營企業主為請托人謀利后收財”“讓特定關系人實際工作但領取明顯高薪”“讓請托人給非特定關系人的第三人‘借款’”“實際出資購股后獲得巨額‘分紅’”“購買原始股上市后獲得巨額升值溢價”“請托人之間無通謀但長期賭博輸錢”等新的類型,在辦案中,簡單直接套用紀法條款的難度越來越大。
針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上述特點,辦案人員要善于運用疑點思維、推定思維、穿透思維、辯證思維,及時發現、有效查明、精準認定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
一、運用疑點思維,及時發現問題
為應對腐敗主體隱身化、財物權屬隔離化,必須善于運用疑點思維,善于借助豐富的大數據信息,多維度進行分析比對研判,從細微異常中發現端倪,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層層剝開偽裝。
一是圍繞關聯財產發現異常。無論腐敗形式如何翻新升級,腐敗分子最終多以獲得利益為目的,及時發現“不義之財”是破解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重要方法,實踐中,要改變“財物代持人”一定是領導干部近親屬的思維,進一步拓寬思路。二是圍繞關聯職務發現異常。比如,領導干部分管采購工作,則重點關注其任職時期的供應商,特別要注意其任職離職前后新增或業務量顯著變化的供應商。
二、運用推定思維,有效查明主觀故意
為應對主觀故意深藏化、模糊化,必須善于運用推定思維,根據已經掌握的事實,借助常識常情常理和邏輯規則、經驗法則,對行為人的主觀方面進行合理推斷,并結合案件的其他事實,突破案件、獲取證據、認定性質。具體到賄賂案件中,可運用推定思維推斷以下四方面內容。
一是“具有行權謀利故意”。比如,領導干部甲頻繁帶請托人乙參加飯局并引薦給下屬,且叮囑下屬“多照顧”,后乙單獨聯系該下屬尋求幫助。表面上看,甲沒有利用職權為乙謀利的行為和故意,甚至連具體請托事項都不知道,但若結合甲與下屬的上下級關系、把乙引薦給下屬的做法、“多照顧”的特有含義等情形,能夠推斷出甲實際上是通過引薦下屬的方式為乙辦事,具有行權謀利的主觀故意。
二是“對收送財物知情”。比如,領導干部甲之子乙無業,乙找甲幫“朋友”辦事,甲問乙“不會白幫忙吧”,乙明確告知“不會白幫”,后甲利用職權幫助完成請托事項,隨后發現乙更換了一臺豪車。雖然表面上,甲乙雙方沒有關于乙辦事后會收受“朋友”財物的明確溝通,但結合特定語境下“不會白幫”的交流,以及乙無固定職業、幫忙后甲發現乙消費水平顯著變化等案情,能夠推斷出甲對于乙通過自己為“朋友”辦事并收受財物持明知并放任的心態,具有共同受賄的故意。
三是“達成行受賄合意”。比如,領導干部甲向請托人乙巨額借款長達10年,二人均未明確表示免除債務,但在10年內,二人均“心照不宣”地沒有再提及過該筆借款,且甲有能力歸還。此時,結合正常民事借貸雙方會明確借款期限、到期后出借人會有催款行為等,能夠推斷在主觀心態上,甲是“自己肯定不會主動還錢”,具有“以借為名”受賄的直接故意,乙是“甲不還,我肯定不會主動要”,具有變相輸送利益的間接故意,二人在“悄無聲息”中,通過“不還”“不要”的方式,已經達成了行受賄的合意。
四是“具備行受賄故意”。比如,領導干部甲讓請托人乙幫助自己運作仕途,乙結識某政治騙子丙并給丙100萬元,后乙告知甲找到領導身邊人丙并花費百萬元“打點”,表面上看,對該100萬元甲乙似乎缺乏行受賄的故意,但結合甲的職務職權、乙的私營企業主身份、甲安排乙的具體事由,以及后來甲乙的溝通情況能夠推斷出,甲對乙為自己升遷之事送給丙錢款是知曉且追求,對于該筆錢款的本質是乙為了討好自己而支付的賄賂款是明知的,甲乙具備行受賄的故意。
必須注意的是,推定不是憑空捏造、無中生有,而是根據在案證據,把行為人本身就客觀存在的真實的主觀認識和心理活動分析出來,以此穿透行為人故意制造的“不知情”“不想要”等假象。
三、運用穿透思維,善于揭開偽裝
為應對權錢交易民事化、利益輸送市場化,要善于運用穿透思維,認清許多行為實質是權力變現的工具、利益輸送的道具、掩飾權錢交易的幌子,善于揭開表層的虛假面紗。
一是以“民事”為掩飾。比如,領導干部將本人的房產虛假“出售”給請托人,收到“房款”后十余年一直未辦理過戶、未實際交付房產,此時所謂“賣房”只是雙方完成行受賄的掩飾。二是以“商業”為掩飾。比如,特定關系人“代理”私營企業主投標項目后,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幫忙中標,特定關系人收取“咨詢服務費”,表面上雙方簽訂合同、交納稅款,但實際上特定關系人除了轉達投標信息外,沒有實施任何實質行為,所謂的“代理”和“咨詢服務費”,只是掩飾權錢交易的道具。三是以“投資”為掩飾。比如,為輸送利益,請托人讓領導干部“投資”本人即將被溢價收購的公司,并明確若虧損由本人補償,此種沒有任何風險的“投資”,實質是一種完成利益輸送的道具。四是以“合作”為掩飾。比如,領導干部與請托人“合作”,由請托人出資金,本人利用職權提供獲利“機會”,雙方共享收益,此“合作”中,領導干部是用公權“入股”,穩賺不賠,收益來源于請托人的讓渡。五是以“娛樂”為掩飾。比如,領導干部長期邀請請托人打牌,最終獲利巨大,表面看收益似乎源自牌技與運氣,實則每場牌局領導干部幾乎“只贏不輸”,而請托人“只輸不贏”,雙方把打牌當作一種完成利益輸送的手段。
四、運用辯證思維,精準適用紀法
為應對權錢關聯割裂化、收益來源多樣化、賄賂標的虛擬化、性質認定復雜化的特點,必須善于運用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全面、精準地理解適用紀法條文、認定行為性質。
一是既要堅持守正又要穩妥創新。守正是指在現有紀法框架內,堅守罪刑法定、主客觀相一致、罪責刑相適應等基本原則,秉承客觀公正等基本精神與價值追求;創新是要充分認識到實踐的先導性、復雜性,克服“條文依賴癥”,改變“若紀法條文未明確就不會定性”的傾向,在堅守紀法原則與精神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分析認定新問題,防止因觀念陳舊保守、認知片面固執導致放縱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比如,對于領導干部讓有求于己的私營企業主為請托人辦事的行為是否屬于利用職務便利,若簡單機械理解司法解釋,似乎不符合《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中規定的“本人職務上主管、負責、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職權”或“有隸屬、制約關系的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權”,但私營企業主之所以能按照領導干部要求為請托人辦事,實質還是由于領導干部自身的職權,是“職務”的延伸,此種情形顯然應屬于利用職務便利;再如,《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只規定了特定關系人“掛名領薪型”受賄,似乎只要有實際工作均不宜認定為受賄,但事實并非如此,若行為人雙方共謀,以特定關系人入職請托人公司并領取高薪作為利益輸送的手段,且薪酬明顯高于同類崗位的,差額部分同樣應認定為賄賂數額。
二是既要善于抽象又要考慮具體。既要關注某一類型行為性質的認定思路,更要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堅決摒棄單一思維,防止產生“一類行為均屬于同一性質”的簡單認知。比如,對于領導干部實際“出資”與請托人“合作”開公司所獲“利潤”的行為,既不宜根據“有實際出資”進而得出“全部出罪”的結論,也不宜根據“出資系雙方掩飾權錢交易的幌子”進而得出“全部入罪”的結論,必須結合具體案件中領導干部職權對合作公司的作用、雙方是否有出資保本承諾、所獲收益是否明顯超出投資份額等因素,更加具體地分析判斷收益的性質。
三是既要關注主觀也要重視客觀。要堅持主客觀相一致原則,防止產生行為人認可即構罪、行為人否認就無法認定的情況。比如,領導干部從管理服務對象處“借”巨額資金,用于賭博或揮霍,一直未歸還,到案后其堅稱自己“將來有錢一定會歸還”“沒有以借為名索賄的故意”,但根據案件中領導干部與借款人的職權制約關系、領導干部合法收入與借款金額的差距、借款的真實用途等客觀事實,能夠判斷出這種主觀交代與客觀實際不符,不具有可信性。
四是既要講究嚴格也要體現謙抑。實踐中,許多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本身處于違紀與犯罪邊緣,行為人所獲收益中,既有職務與公權力的因素,也有行為人的實際投資、經營的成分,在充分發揮刑罰懲治腐敗新形態的震懾作用同時,要始終牢記“疑罪從無”“審慎謙抑”等原則,統籌用好紀法工具,對獲利源于多因一果、收益性質難以精準區分或性質模糊、證據不足的行為,真正按存疑有利于被審查調查人進行定性處理,保持刑罰的克制與審慎,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