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城市管理委,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上海市交通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鞏固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工作部署,針對房屋市政工程領域突出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以下簡稱治本攻堅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著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預防機制、施工安全數字化監管體系、市場現場監管有效聯動機制、安全生產監督執法能力、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安全生產文化建設等六個方面,補短板、強弱項,推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水平邁上新臺階,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總量,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力爭實現生產安全事故“雙下降”;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生產安全事故總量、相對指標顯著下降。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預防機制
1.建立隱患排查和責任倒查機制?!爸鹌髽I、逐項目、逐設備”檢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輪全覆蓋隱患排查,將排查整改責任落實到人,對未開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參照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查清問題源頭,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和責任倒查機制。
2.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將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逐項納入全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我部將依托大數據分析技術,指導各地及時研判多發隱患和共性問題,開展專項排查,實現“精準拆彈”,做到隱患排查、整改、督辦、銷號工作閉環管理。2024年底前,建成整改措施具體化、效果可視化的全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2026年底前,基本實現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
3.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逐步建立全國危大工程清單、施工方案論證專家和論證結論數據庫,實現危大工程管控業務流程標準化,關鍵環節可視化。強化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從專家遴選、專家論證、事中事后檢查、信用管理等環節,全流程規范專家履職行為,壓實論證責任,提高專項施工方案質量,從源頭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2025年底前,建成全國危大工程全量覆蓋的全流程信息數據庫。
4.構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體系。推動以科技保障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廣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術產品,替代“危、繁、臟、重”的人工作業,推動危大工程作業面“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領域新質生產力,淘汰危及安全生產的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利用科技手段加強工程技術資料數字化管理。
(二)構建施工安全數字化監管體系
5.全面實行施工安全領域電子證照制度。構建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從業人員、機械設備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層級協同監管機制,形成全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一張網”,實現人崗匹配、責清事明,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最小單元,保障各類生產要素具備安全生產條件。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備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督人員考核合格證書電子證照換發工作。
6.加強施工現場數字化賦能。推廣應用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小程序、服務號,實現持證主體掃碼亮證、刷臉驗真,監管人員移動執法、動態監管。構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數字化預警體系,實現極端天氣、生產安全事故、證照狀態等預警信息全覆蓋、及時精準推送。制定智慧安全工地技術標準和評價標準,實現施工現場安全監管業務流程標準化、安全條件可視化、關鍵數據結構化。2026年底前,初步建成全國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數字化預警體系。
(三)完善市場現場監管有效聯動機制
7.嚴厲打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嚴查建設單位應招未招、肢解發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等問題。嚴厲打擊出借資質、圍標串標、轉包、違法分包、超資質或無資質承攬工程等違法行為,持續優化建筑市場環境。
8.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對不能滿足人員配備要求、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事故(隱患)多發頻發的企業及項目開展動態核查、重點監管,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2024年底前,依托電子證照制度,依法依規嚴格限制因生產安全事故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在全國范圍內參加招標投標活動、承攬新的工程項目,對未持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承接的工程項目,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吊銷的建筑施工企業,1年內不得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2025年底前,構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數字化動態核查機制,基本健全失信懲戒制度。
9.嚴查關鍵崗位人員履行法定職責行為。依托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對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人員履職行為精準分析、實時預警、動態監管,確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注冊執業資格證“人證合一”,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依法依規開展帶班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嚴厲打擊各類借證、掛靠和無證上崗行為。
(四)提升安全生產監督執法能力
10.堅持嚴管重罰。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緊盯每一起事故調查處理,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報送、調查、公示、處罰的全鏈條數字化閉環管理機制,堅決扭轉執法寬松軟虛現象,嚴肅查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對存在發生事故后未調查、未依法處罰甚至“零處罰”的地區開展約談、通報和掛牌督辦。2024年底前,建成全國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曝光臺”。
11.提升一線監管人員水平。健全監督人員考核發證、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對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實行網格化監管,實現安全檢查責任到崗到人,精準分析、動態記錄監督人員履職情況,對存在檢查頻次過低、重大事故隱患“視而不見”“查而不改”等問題的地區及個人進行約談通報,對監管力量明顯不足、甚至“無人監管”的地區開展重點督導幫扶。
12.壓實全鏈條監管責任。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清理整頓隨意下放審批層級、以集中審批為名隨意降低安全門檻等現象,嚴肅處理違法發放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違法審批行為。杜絕“只管發證、不管處罰”“只管事前審批、不管事中事后監管”等現象,對直接關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項,開展動態評估,堅決糾正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事項。
13.解決安全監管難點痛點。按照有施工必須有監管的原則,著力解決基層監管職責不清、邊界交叉問題,切實消除監管盲區。重點整治市政工程、政府投資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行為,嚴厲打擊違法建設、不依法申領施工許可就擅自開工、工程技術資料歸檔不及時或不真實等現象。針對近年來事故多發頻發的溝槽開挖、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等高危作業環節,以及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氣象條件下施工,指導各地結合地域特點,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明訪、暗查暗訪等方式,精準實施短頻快的專項檢查。
(五)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4.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制。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足額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面推行項目安全總監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流程和一線作業人員操作標準,嚴格落實“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實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佩戴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儀上崗,規范關鍵崗位人員的履職行為。
15.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養。推動建立全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人員培訓信息數據庫,強化對建筑施工安全領域考核機構、培訓機構監督管理,規范考核培訓流程,探索開展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國統一命題,提升考核培訓質量,提高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人員技能水平和安全素養。2026年底前,建成全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人員考核、培訓信息數據庫。
16.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確保安全生產費用足額提取,支出有據,真正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建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數據庫,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工作機制。探索房屋市政工程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定級制度,引導建筑施工企業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提升施工現場科學化、標準化管理水平。
(六)加強安全生產文化建設
17.樹牢企業安全發展理念。指導企業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充分發動從業人員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拓寬投訴舉報渠道,健全投訴舉報機制,推動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
18.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保障培訓經費需求,健全企業全員培訓制度,提升應急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建筑施工企業要對新員工進行至少32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進行至少20學時的再培訓;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實習至少3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鼓勵應用特種作業模擬仿真實訓系統。
19.強化安全生產文化宣傳。指導企業創新教育形式,綜合運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專題培訓、模擬事故體驗等,讓從業人員親眼看到、親身感受到不安全行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險因素和預防措施,推動從業人員自覺提升自身安全素養。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及現場咨詢日活動,采取編制施工安全圖集、畫冊,拍攝宣傳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引導企業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文化建設。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做好動員部署,系統謀劃、精心安排、壓實責任,編制本地區治本攻堅行動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加大統籌協調和督促力度,確保取得實效。請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24年4月30日前將本地區治本攻堅行動方案報我部。
(二)加強督導檢查。我部將每年開展全國督導檢查,每季度對治本攻堅行動進展情況進行調度,每月向各省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通報治本攻堅行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各地要根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規模,加強施工安全監督隊伍建設,依規配備施工安全監督人員,要定期開展層級督導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事故多發頻發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曝光,并于每月5日前向上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上月工作進展。
(三)創新工作機制。各地要充分總結治本攻堅行動的工作經驗,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項,綜合運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視覺識別等信息技術,創新應用數字化監管手段,結合地域特點、季節特點、施工特點和企業管理水平開展綜合風險評估,對重點領域、高危環節加大監管力度,推動安全監管向事前預防轉型。
(四)做好支撐保障。各地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堅行動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強化監督力量支撐??茖W合理安排預算,為數字化監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確保監管數據互聯互通,構建全國建筑統一大市場。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治本攻堅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鼓勵公眾參與,暢通舉報渠道,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