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5號),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現對10家欠薪失信企業予以集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