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知》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3條措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持續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共計13條措施。
我省強化巡查監管,抓好工程項目欠薪源頭治本。嚴格落實“人盯人、人盯項目”網格協同監管責任制。縣級政府負責人組織縣級各有關部門在項目開工農民工進場1個月內完成實地檢查,督促將實名制、工資專戶、總包代發、工資保證金等制度規范落實到位。市級相關部門負責監督縣級履職情況和項目制度運行情況,督促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提級查處重大違法事項。省級相關部門開展督查督辦、實施約談問責。
各市政府建立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將本地區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管理并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履行工程建設領域項目開工建設手續審批辦理職責的相關主管部門,負責督促項目在立項、辦理開工手續后在農民工工資監控預警平臺建檔,并將項目信息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我省突出結果導向,抓好欠薪案件動態清零銷號。嚴格實行“三日清零”工作機制。新發生的以及在建工程項目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糾紛,由案發地欠薪線索受理部門當日受理、首問負責,在3日內核實清楚并清償到位。
用人單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經責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罰款,依法向社會公布,符合條件的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不松勁、不懈怠、不停步,拿出更多有針對性措施,形成根治欠薪問題的強大合力,維護廣大農民工群體勞動報酬權益。(何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