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生產經營情況較好的企業,可圍繞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確定職工平均工資增幅;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上線區間內安排職工工資增長;人工成本壓力較大的企業,在支付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可不低于工資指導線下線確定職工平均工資增幅;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工資指導線范圍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依法履行必要的民主協商程序后,可低于工資指導線下線(含零增長或負增長)確定工資水平,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在剔除規定項目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發布山西省202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各直屬機構,各中大型企業,中央駐晉單位:
為加強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引導企業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與增幅,共享企業發展成果,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發布我省202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全省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7%,上線為12%,下線為4%。
二、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于山西省境內的所有城鎮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執行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各市各部門要根據我省今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指導各類企業結合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實際,在經濟效益增長與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職工工資水平同步提高。
四、企業要按照《山西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等相關規定,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根據企業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等情況,綜合考慮企業勞動生產率提高以及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職工工資水平市場對標等因素,參考我省企業工資指導線,確定2023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其中:生產經營情況較好的企業,可圍繞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確定職工平均工資增幅;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上線區間內安排職工工資增長;人工成本壓力較大的企業,在支付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可不低于工資指導線下線確定職工平均工資增幅;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工資指導線范圍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依法履行必要的民主協商程序后,可低于工資指導線下線(含零增長或負增長)確定工資水平,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在剔除規定項目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對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部門或機構,要嚴格執行《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8]48號)規定,加強對所監管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執行情況的動態監控和執行結果的清算,對2022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于同年度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1.4萬元)2倍即22.8萬元的企業,在符合工效聯動要求情況下,2023年工資總額增幅應低于企業經濟效益增幅的80%;國有企業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工資總額不得增長或者適度下降。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