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提高審批效率、統一審批權限、加大動態核查力度、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注冊人員考核、加強信用管理等要求。為指導各地做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對《通知》進行了解讀。
《通知》出臺的背景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與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息息相關。實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市場準入,是我國建筑市場監管的重要制度之一,為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二十大提出高質量發展要求,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建筑市場監管向“寬進、嚴管、重罰”轉變,用好數字化和信用手段,構建誠信守法、公平競爭、追求品質的市場環境。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激發企業活力,出臺《通知》,對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提高資質審批效率
《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積極完善企業資質審批機制,結合各地實際,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提高企業資質審查能力,提升審批效率,確保按時作出審批決定。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申請事項,要及時組織專家審查和業績核查,2個月內公示審查結果,企業可登錄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查詢審批進度和結果。對于公告不同意的企業即可按要求重新申請資質。
統一行使資質審批權限
2021年以來,住房城鄉建設部分兩批,選擇了15個地區開展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工作,將部分資質下放到試點地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試點過程中,一些企業反映,不同地區對資質標準的理解把握不完全一致,審查尺度寬嚴不一,跨省核查業績難度大,各地資質審批管理不平衡。因此,《通知》提出,試點地區不再受理試點企業資質申請事項,原試點下放審批的企業資質依法由我部統一審批。試點頒發的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對企業依法處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或者撤銷資質證書的事項,由試點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
加強企業重組分立的資質重新核定
為了方便企業合并重組開展經營,2014年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部分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申請資質證書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簡化審批手續。隨著建筑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一些企業和中介機構利用重組分立簡化資質核定手續的規定,存在倒賣資質、圍標串標等行為,嚴重干擾了建筑市場秩序。因此,《通知》要求對企業發生重組分立申請資質的,對原企業和資質承繼企業均需按現行資質標準的內容進行考核,保證雙方都符合資質條件。
完善工程業績認定方式
企業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是資質審查的重要內容。有的企業在資質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偽造工程業績材料,非法取得企業資質,嚴重干擾了建筑市場秩序?!锻ㄖ访鞔_要求,申請資質的企業,其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工程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并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指標;將業績在平臺上公示,自覺接受行業和社會的監督;對暫時無法錄入平臺的業績,可由業績項目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實后,再申報資質;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開展資質審批時,可參照《通知》要求,提出業績錄入平臺的要求。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通知》完善了動態核查機制,要求各級主管部門完善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大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動態核查力度,對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由負責核查的主管部門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標注企業資質異常,并限期整改。被標注資質異常的企業,將無法申請辦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升級、增項以及合并、重組、分立、重新核定等涉資質許可事項。這樣可以提示建設單位慎重選擇被標注資質異常的企業承擔相應的工程建設項目。
強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注冊人員考核要求
為更好地發揮資質管理促進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的作用,考慮到建造師是施工現場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工程順利實施的關鍵崗位,在施工項目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為牢守質量安全底線,明確了強化建造師這一關鍵崗位的考核要求。
加強信用管理
《通知》要求,在資質審批過程中加強對企業和從業人員的信用管理。企業在申請資質時,應當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注冊人員等人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承諾。經核查發現企業和有關人員存在資質申請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依法依規限制或禁止相關人員從業,并列入信用記錄。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為了遏制腐敗,防范廉政風險,《通知》要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善企業資質審批權力運行和制約監督機制,加強對負責審批工作的干部和資質審查專家的廉政教育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追責機制;提高資質審查的智能化水平,對審批工作全程留痕,防止出現資質審批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