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鄉)管理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省綜改區建設與公用事業管理部、綜合執法局、行政審批局,晉城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有關企業:
現將《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8月14日
(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