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06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并住建字〔2023〕69號
關于開展2023年度太原市
骨干建筑業企業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業企業:
為有力推動我市建筑業穩定運行,進一步提升優勢建筑業企業高質量發展水平,充分發揮骨干建筑業企業的示范引領效果,促進我市建筑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太原市骨干建筑業企業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企業注冊地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且滿足《太原市骨干建筑業企業評選條件及量化標準》(以下簡稱《標準》)(附件1)要求,具有較高的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和科技創新能力,具備高質量發展潛力,對本地區建筑業發展具有較強帶動和影響力的企業,可參加2023年度太原市骨干建筑業企業評選。
二、申報材料
(一)企業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企業近兩年發展成績,申報理由和優勢,行業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和示范引領效果,對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工作建議等。
(二)企業申請表。《太原市骨干建筑業企業申請表》(附件2)。
(三)企業印證材料。按照《標準》要求提交印證材料1套。
三、評選程序
(一)申報準備。符合評選條件的企業應認真準備申報材料,按照申請報告、申請表、印證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并準確編制目錄和頁碼。印證材料要對應《標準》的“評選標準”順序且清晰完整。2023年5月28日前,企業將申報材料及原件報送市住建局建筑業管理科(1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審。市住建局收到企業評選申請后,對企業評選資格、申報材料與原件的一致性及真實性進行審查,不一致或無法提供原件的退回企業重新報送。初審采取調取資料、征求部門意見、網上查詢和實地核查等方式完成申報材料真實性的審查工作。
(三)骨干評選。市住建局組織專家依據《標準》完成企業申報材料的審查工作,評選出太原市2022年度骨干和優秀骨干建筑業企業,評選結果在市住建局網站公示。
四、評選結果應用
(一)太原市骨干建筑業企業每年評選一次,評選結果有效
期為一年(從該年評選結果公告之日起至次年評選結果公告之日止)。
(二)按照《關于對太原市優秀建筑業企業實行差異化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通知》(并住建字〔2019〕316號),給予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積極爭取在招標投標、資質管理、市場拓展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支持。
(三)積極推薦太原市骨干建筑業企業參加山西省骨干建筑業企業評選。
附件:附件1:太原市骨干建筑業企業評選條件及量化標準.docx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