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日前印發《關于推薦評選2023年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2023年“五一”前夕, 表彰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職工,分別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榮譽,團結激勵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群眾愛崗敬業、拼搏奉獻,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中再立新功。
全國五一勞動獎包括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其中,全國五一勞動獎狀授予在我國境內依法注冊或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授予中國籍員工。全國工人先鋒號授予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所屬的部門。按照《通知》要求,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獲得者要符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評選管理工作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在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并在群眾中享有較高聲譽。
與此同時,此次表彰分為常規表彰和單列表彰,對符合《職工職業技能比賽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管理辦法》的獲獎者,在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重大科研項目研制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或其他符合即時表彰條件的進行單列表彰。
《通知》強調,推薦評選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面向普通勞動者。推薦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人選中,產業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線職工和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20%,科教人員不低于20%,農民工不低于10%。同時,注重推薦重癥救治中貢獻突出的醫務人員,推薦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并要求少數民族職工和女職工應占一定比例。在推薦的全國工人先鋒號先進集體中,企業班組不得少于70%。推薦評選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在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
此外,《通知》要求,優先推薦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優秀技術工人,注重推薦在勞動和技能競賽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職工;積極支持現代化產業體系中的重點產業,推薦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中,重點產業的比例不低于35%。
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推薦評選工作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查及所在單位、省級和全國三級公示。《通知》強調,要嚴格履行推薦評選程序,嚴守推薦評選工作紀律,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對在推薦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強化過程管控,嚴把名額比例關、評選標準關和評選質量關,按照時間進度安排,高標準完成推薦評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