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到2025年,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00%……9月6日,省政府發布的《山西省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作出明確規定。
為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不斷完善建筑節能制度體系建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提升綠色低碳發展質量,我省發布該文件。按照《方案》,到2025年,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00%,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比2023年增長2000萬平方米,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到2027年,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水平全面提高,新建建筑綠色低碳發展質量穩步提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進一步推進,建筑用能結構更加優化。
根據《方案》,將嚴格執行城鎮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強化建筑節能監管,城鎮居住建筑執行75%節能標準,公共建筑執行72%節能標準。開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試點,鼓勵國有資金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建設,鼓勵城市新區建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集中連片示范區。
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全面發展綠色建筑,城鎮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在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區建設。推進城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各市要開展城鎮既有建筑摸底調查,建立建筑節能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制訂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計劃,合理確定改造時序,確保2030年前完成應改盡改。推動城鎮既有建筑設備更新改造,重點更新不符合現行產品標準、超出設備使用壽命、存在安全隱患且無維修價值、能效低、發生過重大事故、主要部件嚴重受損的熱泵機組、散熱器、冷水機組、外窗(幕墻)、外墻(屋頂)保溫、照明等設備。(李 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