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指導意見,明確6方面重點舉措
7月25日,記者從山西省審計廳了解到,省審計廳聯合省民營經濟發展局、省工商業聯合會,日前制定出臺了《關于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引導民營企業設立內部審計崗位或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等6方面重點舉措。
6方面重點舉措包括:一是通過業務宣傳指導、與企業家座談等方式,幫助民營企業進一步了解、熟悉內部審計工作。二是引導民營企業設立內部審計崗位或建立內部審計機構。三是指導民營企業建立內部審計規章制度,明確內部審計的職權、責任、工作范圍、流程、標準和行為規范等。四是指導民營企業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支持民營企業開展內部審計人員業務能力培訓。五是指導民營企業科學安排內部審計計劃和確定審計重點。六是指導民營企業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本企業考核和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將整改成果轉化為企業治理效能。
《指導意見》遵循“三性”原則。一是增強主動性,強化服務,創造良好外部條件,有序推進民營企業建立內部審計制度。二是堅持自愿性,實行分類指導。股份上市的民營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規模以上民營企業,鼓勵其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對其他民營企業,根據自愿選擇,支持其建立內部審計制度。三是尊重企業主體性。引導民營企業根據自身特點,確定內部審計組織模式,探索成功經驗。
《指導意見》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責,省民營經濟發展局負責全省民營企業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工作的總體協調,省工商聯負責聯絡對接有意愿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的全省百強民營企業,省審計廳為民營企業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各市縣相關部門結合自身職能,強化溝通協作,積極幫助本地區有意愿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的民營企業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記者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