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聽取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專項督查調研情況的匯報
審議通過《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草案)》和《關于調整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
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強4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專項督查調研情況的匯報,審議通過《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草案)》和《關于調整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
會議指出,優化營商環境是提振社會信心、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后勁的重要抓手。要著眼發展大局,在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上持續用力,務必抓出成效。對督查調研發現的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要高度重視,聚焦促進公平競爭、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破除市場壁壘、擴大對外開放、優化政務服務等方面存在的痛點難點,拿出務實管用的舉措,切實加以解決。要加強跟蹤督辦,適時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對督查調研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逐條分析研究,在制定出臺政策時積極予以吸收。對典型經驗做法要適時總結推廣。
會議審議通過《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草案)》。會議指出,強化對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有利于促進依法履職、廉潔從業,有利于國有企業長遠發展。要嚴格執法問責,將條例落實與巡視整改工作結合起來,對違法行為堅決查處、嚴肅追責。強化日常監督,對照條例規定的違法行為,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員,聚焦易發多發問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堅持標本兼治,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堵塞制度漏洞。
會議指出,生產許可證制度是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的制度保障。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高風險產品,要及時研究納入生產許可證管理并制定實施細則,強化準入管理和源頭治理。加強證后監管,嚴厲打擊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切實擔負起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對取消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工業產品,要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加大監督抽查力度,著力消除質量安全隱患。要統籌用好產品3C認證、國家強制性標準等舉措,抓緊制修訂一批重點急需標準,以標準提升帶動質量提升。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際郵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靠港補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建立健全適應國際郵輪靠港補給的制度規范,提升國際郵輪在我國港口靠港補給便利化水平,推動郵輪經濟高質量發展?!兑幎ā饭?6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適用對象。規定航行國際航線的外國籍郵輪和中國籍郵輪在??课覈劭谄陂g獲得其運營所需的物資及相關服務,適用同等規則。
二是明確工作要求。規定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的職責,并要求加強國際郵輪靠港補給工作的信息共享、協同配合、服務保障。
三是暢通物資供應補給。明確保稅油、岸電、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免稅煙草制品等的分類管理措施要求。規定國際郵輪??扛劭谒诘厥 ⒆灾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求港口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國際郵輪靠港補給常用低危物資清單,明確允許在本行政區域內港口補給與國際郵輪運營相關的常用低危物資種類和數量。
四是明確通關便利化措施。規定境內物資供應國際郵輪的,可以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出口或者作為進出境運輸工具物料出口,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國際郵輪靠港補給境外物資的,不實行關稅配額、許可證管理;同一集裝箱可以在指定區域到港拆箱、換裝、分拆、集拼后離港。
五是統籌發展和安全。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在鼓勵國際郵輪靠港補給,保護國際郵輪經營者、靠港補給物資及相關服務提供者合法權益的同時,規定國際郵輪經營者、靠港補給物資及相關服務提供者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靠港補給活動中應當遵守中國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