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劉濟美、吳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布《軍人勛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落實軍事政策制度改革總體要求,聚焦備戰打仗主業,融入軍隊功勛榮譽表彰制度體系,堅持傳承歷史與創新發展相統一、保持特色與吸收借鑒相結合,全面構建內涵豐富、特色鮮明、導向明確、彰顯功績的軍人勛表管理體系,進一步增強軍事職業吸引力和軍人使命感、榮譽感,營造珍惜榮譽、崇尚英雄、爭做先鋒的良好局面。
《規定》是我軍首部全面系統規范軍人勛表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規文件。堅持根本遵循,深入貫徹習主席關于加強功勛榮譽制度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勛表制度建設根本指導;堅持為戰導向,在略章設計、佩戴順序、佩戴數量等各個方面,突出戰時,彰顯戰功,注重勵戰,著重體現作戰、執行重大任務、艱苦地區服役等特殊經歷和榮譽;堅持體系設計,項目設立兼顧全軍共同和軍種特色,內容設置覆蓋功勛榮譽表彰、崗位貢獻和服役奉獻,樣式呈現注重色彩搭配協調美觀,體現全局性、整體性、協調性;堅持官兵一致,不論軍官士兵、不論職位高低一律以獲得榮譽、服役奉獻授予略章和確定勛表佩戴排數和數量,充分彰顯榮譽面前官兵一致人人平等;堅持繼承創新,既注重傳承我軍光榮歷史傳統,汲取我軍勛獎制度有益經驗,大量運用我軍紅色基因元素,又積極適應新的形勢任務創新發展,構建更加富有新時代特色、符合新體制特點、體現新使命要求的軍人勛表制度。《規定》的發布施行,為構建科學合理的勛表項目管理機制、健全完善的頒發授予機制、順暢有序的供應保障機制、權威高效的使用監督機制,規范軍隊勛表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