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這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基礎性內容。黨中央高度重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部署推進相關工作。經過努力,我國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設計日益完善,制度體系構架初步形成;信息披露系統平臺基本建成,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完成省市兩級披露系統建設,8萬余家企事業單位通過系統平臺依法披露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協同管理機制持續優化,行業自律逐步加強;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監督機制不斷完善,監督效能持續提升;綠色低碳發展內生動力得到激發,有力支撐了綠色金融、綠色供應鏈以及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等制度實施。
同時也要看到,當前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與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目標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改革任務推進還不夠均衡,督促檢查機制仍不健全,有效監督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情況的能力還不足。二是環境信息依法臨時披露的規范性亟待提高,按要求臨時披露處罰信息的比例較低。三是披露信息應用不夠豐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與環保信用評價、綠色金融等制度銜接有待加強。
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需要堅持穩中求進、先立后破、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堅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相結合,堅持政策激勵與監督約束并重,著力打通改革的難點堵點,進一步健全企業自律、管理有效、監督嚴格、支撐有力、應用廣泛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新活力。
第一,推動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擴面提質。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監督能力。健全重大環境信息披露請示報告制度,制定完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規章制度,完善技術規范標準體系,研究制定重點行業信息披露格式準則,支持建立行業自律體系。擴大披露主體覆蓋范圍,鼓勵依法披露名單外的企業自愿披露環境信息,引導企業自愿披露溫室氣體排放信息。
第二,完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協同管理制度。推動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公司債券發行人嚴格按規定依法披露環境信息,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規則,引導評級機構將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納入發債企業信用評級與跟蹤評級指標。在綠色制造評價體系中強化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有關要求,推動將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要求納入相關行業規范。加強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與排污許可管理、環保信用評價等制度的相互銜接、協同發力。
第三,提升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質量。依法實施監督管理,重點關注企業臨時報告披露情況,及時受理社會公眾舉報,依法處理企業違規違法行為。強化數據共享,優化完善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與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環境處罰、固廢管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平臺等生態環境系統對接和數據共享機制。開展技術幫扶,發布典型案例,幫助企業提升依法披露環境信息的能力。督促企業按照規定時限,及時披露臨時報告,提升臨時披露信息質量。推動受到生態環境行政處罰的企業,按要求臨時披露處罰信息,增強以案示警效果。
第四,豐富依法披露環境信息應用渠道。健全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與同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相關平臺數據共享機制,推動披露信息在公司治理、綠色金融、綠色供應鏈、綠色消費等領域創新應用,形成更大合力,增強實際效果。同時,要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效果評估的有效機制,強化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相關國際規則制定。